1.2019年常州市棚户区改造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2.植物园建设应符合哪些制度和标准

3.昆明市有哪些公园?

4.城市公园规划设计的目录

5.毕节市公园管理办法(试行)(2022修正)

6.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

郊野公园设计规范标准_郊野公园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本市绿化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监督。第三条 本市绿化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组织、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促进自然生态与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应当加强对绿化工作的领导,将绿化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本行政区域绿化目标,实行绿化目标责任制,保障公共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经费的投入。

乡镇人民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第五条 市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作。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农村绿化、造林绿化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市政公路、农业、水务、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和天津警备区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绿化工作。

区、县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绿化工作。第六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绿化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绿化先进技术,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特色乡土植物。第七条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绿化科学知识、绿化法律法规和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履行绿化义务和保护绿化成果的意识。第八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本单位、本区域人员履行植树等绿化义务,保护绿化成果,并做好本单位、本区域的绿化工作。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认种、认养等多种方式参与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绿化生态环境的权利,有保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的义务,对破坏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对在绿化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应当根据绿化事业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绿化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绿化规划组织编制造林绿化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第十一条 编制绿化规划应当根据本市特点,利用现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条件、人文,以方便公众为原则,符合环境保护功能,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合理设置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和各类林地等。第十二条 本市划定需要永久性保护的生态区域,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后向社会公布。第十三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造林绿化规划在报批前,规划的组织编制部门应当予以公示,并取多种形式征求公众和专家的意见;规划批准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应当先修改规划,并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批。

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确需增设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五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第十六条 绿化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绿化规划实施,优化种植结构、提升绿化水平、注重生态效应,多种树木、崇尚自然,选用适应本市生长条件、经济合理、耐旱耐寒耐盐碱的植物种类,适应植物生态习性和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第十七条 加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郊野公园、乡村公园、绿道网络建设,构筑生态修复和保护系统,为公众提供更多绿色空间。第十八条 绿化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公园绿地的绿化由市和区、县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二)城市道路、公路等用地范围内绿地的绿化由有关建设单位组织建设;

(三)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地的绿化由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组织建设;

(四)铁路、河道、湖泊、水库等管理范围内绿地的绿化由有关建设单位组织建设;

(五)绿道由市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县人民组织建设;

(六)造林绿化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七)郊野公园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县人民组织建设;

(八)村庄绿化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

除前款规定以外,绿化建设责任不明确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建设并方便管护的原则确定。

2019年常州市棚户区改造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望京附近的公园主要有以下几个:

1、沙子营湿地公园

北京东北部最大的湿地公园沙子营湿地公园已在朝阳区孙河乡开园。这片湿地公园规划面积1.65万亩,相当于两个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大小。

按照,这片湿地公园除了林地、水系外,公园内还将配套建设篮球场、文化广场等休闲设施,成为一处集休闲、锻炼、氧吧、文化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绿色开阔空间。

2、街心公园

位于14号线阜通站附近,利星行二期园区内,花花草草,绿树成荫,还有喷泉、休闲纳凉的椅子。小广场上人不多,有坡道,遛弯或者带娃来玩都挺不错。

街心公园的建立,又给望京人提供了一个休闲的好去处,下班后以及周末节日都可以带着家人朋友上小广场玩耍。

3、太阳宫体育休闲公园

它们本就不是吸引游客纷沓而至、骆驿不绝的风景名胜,他们只是在一方水土安静的存在着,等待着人们来放松一下心情的一个港湾。那么,在这里,可以打球、可以散步、可以歇脚,还有什么不好的呢?

尤其是它对面,还有一个博物馆可以看。逛逛博物馆,再去公园走走,这样的选择也是不错的啊!

4、莱太花卉城市公园

园地形狭长,有叠水景观、花架廊、园桥、石桥等精品绿化景观,并含休息区、赏花区、健身步道等,铺装及主要原色用花朵图案,行走其间,增加了更多的“漫步”体验,路径浪漫转折隐趣。

这里原来是莱太花街的一排商铺平房,主要经营花卉和家饰零售。周边写字楼、酒店、使馆区聚集,在视觉上形成强烈反差。为精细化提升地区环境面貌,太阳宫地区对莱太花卉周边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将商铺平房腾退后增添了此处精品休闲公园。

5、日馨公园

在太阳宫乡回迁楼小区圣馨家园北侧,一处新建成的开放性休闲绿地内,三三两两的居民正在自家门口的“后花园”里休闲散步。公园内地势高低起伏,特色景墙与树阵、草坪、秋季花景分布其中营造出多层次的景观。公园面积3.2万平米,设有休憩空间和花间漫步区等休闲场所。

植物园建设应符合哪些制度和标准

常州市天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执行情况与安排的报告

一、执行情况

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新形势,全区上下主动作为、创新实干、顽强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区“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及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主要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35亿元,增长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60亿元,增长5.5%;

——服务业投入完成287亿元,增长5.6%;

——工业投入完成73.1亿元,增长5%;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8%;

——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228.7亿元,增长8%;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4.8亿元,增长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30亿元,增长10.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500元,增长8.5%;

——进出口总额完成32亿美元,增长2.86%。

(二)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二三次产业比重达到1.3:30.7:68。黄天荡蟹业生态示范园一期工程顺利推进,2个部级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项目成功申报,小麦、水稻总产分别达445万公斤、1116万公斤;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0亿元、增长7.2%,亚玛顿光电玻璃四期、智临电气预装式智能变电站项目等7个“十大产业链”项目强势推进,完成投资10.5亿元,培育“新三板”上市企业7家;实现服务业营业收入2120亿元,增长15.2%,服务业增加值432亿元、增长9.96%。常州市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获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聂尔电子、吉春物流等10家企业完成主辅分离,普洛斯、中村物流中心等服务业项目得到全力推进;通过与人才金港江苏有限公司等人力企业的深度合作,江苏常州人力服务产业园初具规模。大力实施“名校优才引进”,成功引进各类紧缺人才4400名,其中引进高层次人才180名。深入实施“龙城英才”第七批领军人才引进工作,成功签约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团队18个,实现注册落户项目8个。常州制药厂成功获批成为我区首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区新动力创业中心获批成为“江苏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二是重点项目推进有力。,列入市重点项目10个,预计完成投资17.4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的100%,其中大娘水饺冷链物流、强力先端固化材料等6个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列入区重点项目共个,投资110.6亿元,预计全年完成11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的104%,其中新建项目60个,投资43.02亿元,预计全年完成投资39.6亿元;续建项目37个,投资67.58亿元,预计全年完成投资75.4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的111.6%。

三是改革开放扎实推进。区划调整圆满完成,郑陆镇顺利划入天宁区。涉及卫生、计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机构改革调整到位。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累计承接省、市下放权力94项,取消合并事项229项,“三证合一、一照”顺利推行。全年实际到账外资6581万美元,实现进出口总额32亿美元,成功引进总投资超千万美元外资项目3个。亚玛顿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及配套产品项目顺利在迪拜实施。

四是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全面完成“9313”环境综合整治,池家塘、周家巷等18个城郊结合部、火车站南北广场、和平北路等区域环境面貌显著提升。轨道交通1号线8个站点的建设施工路段管理规范有序,极大地缓解了施工对沿线市容及交通的影响。对竹林东路、北环新村等区域的收到成效。全市首个棚改项目二五三厂片区征收工作接近尾声,新丰苑三期与青龙苑七期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开工建设。当年新开征收的恽代英住地、光华路改扩建工程等5个项目已经完成,结转实施的运河南岸及周边地块、茹家塘及方田村地块等6个项目已经全部结束,累计征收面积57万多平方米。

五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横塘河湿地公园示范区、凤凰公园建成开放,9个生态绿城自建项目全面完成。制定并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方案,全区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基准值下降18.7%。浦前老街、康家塘、章家村等6个易淹易涝地区得到整治提升。茶山勤丰和郑陆焦溪、梧岗通过“江苏省生态村”验收,舜南村、舜北村、宁河村、黄天荡村等6个村的农村环境取得明显改善。青龙实验小学创成省级“绿色学校”。

六是民生民本保障到位。预计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200元。全年实现新增就业17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1420人,援助困难群体就业3179人,扶持创业121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参保均净增2800人,全面实现郑陆镇5.1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轨。二十四中天宁分校、博爱小学、郑陆镇中小学等学校建成投用,局前街小学、朝阳桥小学等新建改建工程全面启动,区老年大学创成江苏省示范老年大学。全省首批“国家健康促进区”建设试点项目启动实施,创成“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区图书馆完成建设,区文化馆提升优化,“乐动天宁”形成品牌,创成“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

与此同时,审计、民防、双拥、人民武装、民族宗教、侨台事务协调发展,保密、档案、工会、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共青团、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转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不足,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投资能力和意愿有所下降,经济增长新动力尚未有效形成;要素成本上升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并存,传统制造业产能普遍过剩,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经济增速放缓和企业困难对财政、就业等的影响逐步显现,金融领域存在潜在风险,生态环境形势严峻,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方面也存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等等。

各位代表,平稳收官,为我区“十二五”发展画上了圆满句号。在回首“十二五”的同时,区委、区坚持着眼当前、谋划长远,组织开展了“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提出了我区在“十三五”期间发展的定位、目标和主要任务。“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天宁”总目标,坚持“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产城融合、绿色发展、开放合作、民生共享”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改革创新、城乡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品质新天宁。

二、工作

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至关重要。今年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天宁”总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推动产城融合,坚持绿色发展,加大开放合作,促进民生共享,坚定推进新常态下全区经济的高质高效发展,拓展产业发展空间,谋求突破重大项目,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

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9%;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

——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5.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2%;

——进出口总额达到32亿美元。

围绕上述目标,着重按照工作报告的部署和要求,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坚持项目引领,加快项目建设

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的主方向,全力推进10个市重点项目、68个区重点项目,确保重点项目投资全年不少于83亿元。列入市重点的航天科技体验中心、锦园生态养老中心等项目确保完成全年投资任务,新建项目确保上半年开工率达到80%;列入区重点的江海化工研发中心大楼、华利达服装设计研发中心等35个新建项目,力争全年开工率达100%;黑牡丹天宁科技园、普宁仓储物流项目等33个续建项目,确保全年项目竣工投产率达50%。围绕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方向,把握健康养老、金融商务、云大物移、新兴产业等重点方向,突出金融商务区、两大新城、火车站南北广场等重点区域进行招商引资,加紧康养商学院、德邦物流、互联网科贷公司等项目落地。提升项目综合服务水平,实施“网上审批、共享”等特色服务,加快产业项目、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等储备项目的转化,促进在谈项目早签约、新建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早竣工,力争年内超30亿元或3亿美元重大项目取得突破。

(二)坚持产业立区,加快转型升级

做强提升服务业。积极推动金融商务区建设,完成园区道路框架工程,启动金融广场一期项目建设和中心公园前期工作,力促上海金融谷等项目签约落户,争取启动江南银行、投资集团等重点楼宇项目。全力推进常州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进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机构项目,打造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链。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依托新动力、恒生科技园、人力产业园等专题园区,打造市级互联网平台集聚区,启动建设常州检验检测产业园。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提升九洲新世界、万都广场等新建城市综合体入驻率,引导富邦广场等重点楼宇业态转型。大力发展生产业,加快常药物流、中通物流等项目建设,推动高速道口物流园区建设。大力发展旅游休闲文化产业,加快整合推进5A级天宁风景名胜区创建,依托牟家生态园、双丰现代农业产业园、焦溪古村、舜山舜河等发展旅游休闲与体验互动相结合的现代观光农业。全年实现服务业营业收入239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73亿元。

做精发展制造业。全力打造“天宁智造”,加快产业补链强链,实施集盛星泰智能电网超级电容器、凯特工业用机器人等产业链项目;深化“三位一体”战略,鼓励四药、恒丰铜材等骨干企业加大设备购置投入,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快推进亚玛顿、黑牡丹等企业“机器换人”项目;推进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项目认定,鼓励江苏上能、明杰模具等企业加快自主研发;加紧“两化融合”,引导武进不锈、旭荣针织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响应“互联网+”发展战略,鼓励东奥服装、艾贝服饰等企业借助互联网打响品牌、拓展市场。加快推进企业重组和优化,有序淘汰化工、印染、建材等行业的落后产能。

做优发展新农业。推进水稻万亩示范片、高效设施等农业项目,年内新增高标准农田500亩;提升特色农业,建设蜜梨、葡萄、螃蟹、“二花脸”四大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省、市级龙头企业各1家;壮大品牌农业,扩大“常溪”蜜梨、“金爪玉脐”清水蟹等品牌影响,新增无公害产品1只。

(三)坚持创新驱动,加紧深化改革

加快郑陆“扩权强镇”步伐,进一步向开发区简政放权。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对接市级不动产平台,有序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深化弘辉公司国企制度改革,加快郑陆国有公司整合工作,全力推动国有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运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探索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节能环保、文化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全年新增民营企业2050家、个体工商户6000户,力争武进不锈、骠马智能主板上市,华东石油、纳图电气等6家企业“新三板”挂牌,完成股改企业5家。

开展产学研合作,争取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高新技术产品30只,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95亿元。增强品牌竞争力,新创驰名、著名商标3件,省名牌产品1只。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恒生科技园启动二期建设,武澄工业园力争年内启动二期1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黑牡丹科技园新引进企业10家、实现销售3亿元,新能源材料科技园实现产值35亿元、智能电力科技园实现产值48亿元。推动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共同参与。深化“龙城英才”,引进领军型人才项目15个。

(四)坚持绿色发展,加大生态建设

积极推进生态源保护建设,加快郊野公园、通济河、后塘河、兰和化工厂等地块配套绿地建设,建成开放横塘河湿地公园,启动建设寺墩遗址公园、焦溪古村项目,打造老运河沿岸生态绿廊。推进绿色企业、绿色社区(村)、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等生态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

加大对工业、生活及农业污染整治力度。优化完善化工行业规划布局,加快实施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加强对企业颗粒物排放监管,确保稳定达到行业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阳光龙庭三期等8个小区的污水接管工程,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坚决切断各类土壤污染源,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控以及土壤修复工程。积极落实总量减排工作,制定年度减排,对减排重点企业进行全过程考核。

(五)坚持产城融合,推动城乡发展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光华路西段、菱支路及轨道交通站点建设,加密完善城市路网建设,启动凤凰岛环路、雕庄路等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加快实施新堂路、北塘河路延伸工程。按照全市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三年行动,全方位拓展交通骨架,全力推进工业大道东延、大明路、新堂路、舜山路西延、舜贤路西延工程,尽快打通郑陆与中心城区、常州经开区、江阴的快速主通道,加快郑陆镇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

加大旧城改造力度,积极争取实施如下25个地块征收项目:雕庄街道长田埂改造、梅家村改造、茹家塘改造、西头村改造、马家塘改造、张家塘地块改造、周家头地块改造、下庄路改造、兴达运输地块改造、金属城停车场、顾家塘地块、山峰化工地块;青龙街道丁莫村地块改造、洪丰东村地块改造;茶山街道蔡家村、朝阳一村、张太雷旧居保护、高成天鹅湖南侧地块;红梅街道卫星村委杨板村地块、新堂花园永宁苑地块;天宁街道火车站南广场地块、老东门片区、南港码头周边地块;兰陵街道中吴大道北侧地块、清凉寺周边地块,确保全年完成征收60万平方米。

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做好郑陆镇施家巷村委施家巷村、河南村、河西村、黄天荡村委白洋桥、青龙街道常青村委徐家村、俞家塘、茶山街道丽华村委石柱头村、王家村等8个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综合整治。推进郑陆石堰、横沟、丰北、青松、羌家、和平等6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茶山东周村、红梅董头村等洼地除涝工程,力推新运河雕庄段堤防加高工程建设,重点解决红梅新村、竹林东路等历史遗留问题。

(六)坚持民生共享,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办好民生实事,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区人代会确定的教育惠民、住房保障、环境改善、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10项惠民实事工程。实施教育布局调整和现代化学校建设,推进正衡中学天宁分校、二实小(青龙校区)、东坡小学北校区(朝阳桥小学过渡点)、丽华三小综合楼、丽华二幼、弘阳广场配套幼儿园、郑陆初级中学、郑陆中心小学新建移建改造工程。

强化社会治理联动平台的运行管理,实施社区服务提优工程,推动新一轮社区用房功能升级,确保通过“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验收评估。推动城市管理“网格化”与“大联动”深度融合,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大调解网络建设,合理处置群体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法治建设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律顾问和产业专家组论证机制,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政务公开,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专业化、法制化水平。坚持群众路线,深化“三严三实”,持之以恒反“四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并举、标本兼治,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发展环境。

昆明市有哪些公园?

一、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体系 类型 序号 指 标 备注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基本项 提升项 1

综合

管理 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 ①按照各级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独立的专业管理机构;②依照法律法规有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 2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 ①近三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②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并逐年增加。 - 3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 * 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②近三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 4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经批准实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 - 5 城市绿线管理 *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 6 城市蓝线管理 * 划定城市蓝线,蓝线的管理和实施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的规定。 - 7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 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 8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 ①已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 9 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 ≥80% ≥90% 2

绿地

建设 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6% ≥40% 2 建成区绿地率(%) * ≥31% ≥35% 3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人均建设用地小于80㎡的城市 * ≥7.50㎡/人 ≥9.50㎡/人 人均建设用地80~100㎡的城市 ≥8.00㎡/人 ≥10.00㎡/人 人均建设用地大于100㎡的城市 ≥9.00㎡/人 ≥11.00㎡/人 4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 ≥60% ≥70% 5 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 ≥25% - 6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 * ≥5.00㎡/人 - 7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70% ≥90% 8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 * ≥0.06 ≥0.07 9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 * ≥95% 100% 10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 ≥95% 100% 11 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 * ≥95% - 12 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 ≥80% ≥90% 13 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 * ≥2% - 14 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 ≥80% - 15 大于40hm? 的植物园数量 * ≥1.00 - 16 林荫停车场推广率(%) * ≥60% - 17 河道绿化普及率(%) * ≥80% - 18 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 * ≥80% - 3

建设

管控 1 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 * ≥8.00 ≥9.00 2 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 * ≥8.00 ≥9.00 3 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 * ≥8.00 ≥9.00 4 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 * ≥8.00 ≥9.00 5 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 * ≥8.00 ≥9.00 6 公园管理规范化率(%) * ≥90% ≥95% 7 古树名木保护率(%) * ≥95% 100% 8 节约型绿地建设率(%) * ≥60% ≥80% 9 立体绿化推广 * 已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实施效果明显。 - 10 城市“其他绿地”控制 ①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②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 11 生物防治推广率(%) * ≥50%12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 * ≥70% - 13 水体岸线自然化率(%) * ≥80% - 14 城市历史风貌保护 * ①已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②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 15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 - 4

生态环境 1 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 * ≥240天 ≥300天 2 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 * ≥50% 地表水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IV类以下水体 3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 ≤56.00dB(A) ≤54.00dB(A) 4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3.0℃ ≤2.5℃ 5 本地木本植物指数 * ≥0.80 ≥0.90 6 生物多样性保护 * ①已完成不小于城市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普查;②已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 7 城市湿地保护 * ①已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普查;②已制定城市湿地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 5

节能减排 1 北方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25% ≥35% 2 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及寒冷地区≥40%

夏热冬冷地区≥35%

夏热冬暖地区≥30% 严寒及寒冷地区≥50%夏热冬冷地区≥45%

夏热冬暖地区≥40% 3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10% 4 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 ≤25 5 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80% 6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30% 6

市政

设施 1 城市容貌评价值 * ≥8.00 ≥9.00 2 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 ≥99% 100% 3 城市污水处理率(%) * ≥8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4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5 城市道路完好率(%) * ≥95% ≥98% 6 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 * ≥35.00km/h ≥40.00km/h 7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 8 城市排水- 城市建成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排放系统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规定的高限建设;有专门的排水设施管理机构和专项维护资金保障。 9 城市景观照明控制- 除体育场、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严格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进行设计,被照对象照度、亮度、照明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LPD)及限制光污染指标等均达到规范要求。 7

人居环境 1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 2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 3 林荫路推广率(%)≥70% ≥85% 4 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70% 5 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 制定专项规划,并经批准实施,建成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专用道和公用自行车租用系统。 8

社会保障 1 住房保障率(%)≥80% ≥85% 2 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率(%)≥100% - 3 无障碍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其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4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90% 5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线高于本省(自治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 注:

1、国家园林城市须满足全部基本项的要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须同时满足所有基本项和提升项的要求。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表示该指标来自《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其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均与《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一致。

二、国家园林城市否决项

(一)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二)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

(三)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

(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五)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达标;

(六)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

(七)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一)至(四)项为国家园林城市否决项,(一)至(七)项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否决项。

城市公园规划设计的目录

大观公园,西山森林公园、翠湖公园、西华园公园、海埂公园、云南民族村、世博园、动物园、黑龙潭公园、月牙塘公园、昙华寺公园、郊野公园等等。

介绍:

昆明,享“春城”之美誉,云南省会,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门户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旅游、商贸城市,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昆明地处云贵高原中部,是滇中城市群的核心圈、亚洲5小时航空圈的中心,国家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之一。昆明市为山原地貌。地势大致北高南低,多溶洞和溶岩地貌,溶岩盆地有石林坝子。

位置:

昆明位于中国西南云贵高原中部,南濒滇池,三面环山,滇池平原。昆明是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乃至中东、南欧、非洲的前沿和门户,具有东连黔桂通沿海,北经川渝进中原,南下越老达泰柬,西接缅甸连印巴的独特区位优势。昆明位于东经102°10'~103°40',北纬24°23'~26°22',市中心位于北纬25°02'11",东经102°42'31"。

拓展:

公园,古代是指官家的园子,而现代一般是指修建并经营的作为自然观赏区和供公众的休息游玩的公共区域。在旅游景点中,通常被简称为"园"。《公园设计规范》中定义:"公园是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学文化及锻炼身体等活动,有较完善的设施和良好的绿化环境的公共绿地。"具有着改善城市生态、防火、避难等作用。

毕节市公园管理办法(试行)(2022修正)

第一章 城市公园概论

第一节 城市公园的起源与发展

第二节 城市公园的功能作用

第三节 城市公园的定义和分类

思考题

第二章 城市公园规划设计总论

第一节 城市公园设计的内容

第二节 城市公园规模容量的确定

第三节 城市公园的设施配置及用地平衡

第四节 城市公园设计的程序

思考题

第三章 综合公园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综合公园的分区规划

第三节 综合公园的出入口设计

第四节 综合公园的园路及广场设计

第五节 综合公园的建筑小品设计

第六节 综合公园的地形设计

第七节 综合公园的给排水设计

第八节 综合公园的植物种植设计

思考题

第四章 专类公园

第一节 儿童公园

第二节 动物园

第三节 植物园

第四节 历史名园

第五节 风景名胜公园

第六节 游乐公园

第七节 工业遗址公园

第八节 其他专类公园

思考题

第五章 带状公园

思考题

第六章 其他类型的城市公园

第一节 郊野公园

第二节 森林公园

第三节 野生动物园

第四节 湿地公园

思考题

第七章 城市公园设计实践案例剖析

第一节 济南市城市花卉主题公园“槐荫花园”设计

第二节 昆明市大观河东岸滨水带状公园概念设计

附录:《公园设计规范》(CJJ 48—1992)

参考文献

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根据院《城市绿化条例》《贵州省绿化条例》《贵州省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毕节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毕节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园,是指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环境和较完善的服务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文化健身防灾避险等功能,面向公众开放、实行相对封闭管理的公益性场所。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游园、专类公园和城市郊野公园等。第三条 毕节市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乡(镇)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纳入年度绩效评价内容。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公园建设和管理经费按年度列入预算。并整合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生态环境、水务、自然、文化旅游等资金建设公园。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捐资建设公园。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园的保护、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共同做好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对在公园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 公园的规划坚持以下原则:

(一)先建园,后建房。

(二)生态优先,均衡分布。

(三)山城一体,林城相融。第九条 编制或修编国土空间规划应当融入“公园城市”建设理念、包含公园体系规划专章,征求同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

(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三)城市公园周边区域低开发强度控制。

(四)不适宜城市开发的山体纳入公园体系规划。

(五)公园与山体、城市互联互通。

(六)公园的规划面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不得报批国土空间规划。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自然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公园体系规划,依法报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公园体系规划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报经县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修编程序,依法批准的公园体系规划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确需调整或修改的,在满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标的前提下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自然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规划的公园用地划定绿地保护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改变用途。

因国家和省重大公用设施建设需要占用的,县级以上人民自然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园林专家、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论证,并征得同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先补偿、后占用”的原则,制定就近不少于原公园用地面积的补偿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临时占用公园用地不得超过1年,因特殊原因确需继续临时占用的,应当提前1个月办理延长临时占用公园用地审批手续,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临时占用公园用地期满后三个月内应当恢复公园用地,并与公园景观相协调。第十三条 公园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符合海绵城市和节水型城市建设标准,设施配套完善。

(二)绿化用地面积不得低于其陆地面积的70%。

(三)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景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园林艺术水平。

(四)控制大铺装、大景观、大广场、大水景和高档用材的使用。

(五)以原生植被、乔灌木和本地物种为主,乔木灌木垂直投影面积占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60%,植物成活率100%。

(六)胸径大于15厘米的速生乔木和胸径大于12厘米的慢生乔木数量占乔木总数的比例不得大于10%。

(七)乔木带冠移植。

(八)公园内独立开发的地下工程项目,应当建设人防工程。

不符合以上规定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不得验收或现状移交公园建设项目。

一、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体系 类型 序号 指 标 备注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基本项 提升项 1

综合

管理 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 ①按照各级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独立的专业管理机构;②依照法律法规有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 2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 ①近三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②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并逐年增加。 - 3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 * 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②近三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 4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经批准实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 - 5 城市绿线管理 *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 6 城市蓝线管理 * 划定城市蓝线,蓝线的管理和实施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的规定。 - 7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 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 8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 ①已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 9 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 ≥80% ≥90% 2

绿地

建设 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6% ≥40% 2 建成区绿地率(%) * ≥31% ≥35% 3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人均建设用地小于80㎡的城市 * ≥7.50㎡/人 ≥9.50㎡/人 人均建设用地80~100㎡的城市 ≥8.00㎡/人 ≥10.00㎡/人 人均建设用地大于100㎡的城市 ≥9.00㎡/人 ≥11.00㎡/人 4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 ≥60% ≥70% 5 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 ≥25% - 6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 * ≥5.00㎡/人 - 7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70% ≥90% 8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 * ≥0.06 ≥0.07 9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 * ≥95% 100% 10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 ≥95% 100% 11 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 * ≥95% - 12 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 ≥80% ≥90% 13 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 * ≥2% - 14 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 ≥80% - 15 大于40hm? 的植物园数量 * ≥1.00 - 16 林荫停车场推广率(%) * ≥60% - 17 河道绿化普及率(%) * ≥80% - 18 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 * ≥80% - 3

建设

管控 1 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 * ≥8.00 ≥9.00 2 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 * ≥8.00 ≥9.00 3 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 * ≥8.00 ≥9.00 4 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 * ≥8.00 ≥9.00 5 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 * ≥8.00 ≥9.00 6 公园管理规范化率(%) * ≥90% ≥95% 7 古树名木保护率(%) * ≥95% 100% 8 节约型绿地建设率(%) * ≥60% ≥80% 9 立体绿化推广 * 已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实施效果明显。 - 10 城市“其他绿地”控制 * ①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②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 11 生物防治推广率(%) * ≥50% 12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 * ≥70% - 13 水体岸线自然化率(%) * ≥80% - 14 城市历史风貌保护 * ①已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②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 15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 - 4

生态环境 1 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 * ≥240天 ≥300天 2 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 * ≥50% 地表水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IV类以下水体 3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 ≤56.00dB(A) ≤54.00dB(A) 4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 ≤3.0℃ ≤2.5℃ 5 本地木本植物指数 * ≥0.80 ≥0.90 6 生物多样性保护 * ①已完成不小于城市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普查;②已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 7 城市湿地保护 * ①已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普查;②已制定城市湿地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 5

节能减排 1 北方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25% ≥35% 2 节能建筑比例(%) 严寒及寒冷地区≥40%

夏热冬冷地区≥35%

夏热冬暖地区≥30% 严寒及寒冷地区≥50%夏热冬冷地区≥45%

夏热冬暖地区≥40% 3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10% 4 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 - ≤25 5 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80% 6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 ≥30% 6

市政

设施 1 城市容貌评价值 * ≥8.00 ≥9.00 2 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 ≥99% 100% 3 城市污水处理率(%) * ≥8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4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5 城市道路完好率(%) * ≥95% ≥98% 6 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 * ≥35.00km/h ≥40.00km/h 7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 8 城市排水 - 城市建成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排放系统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规定的高限建设;有专门的排水设施管理机构和专项维护资金保障。 9 城市景观照明控制 - 除体育场、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严格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进行设计,被照对象照度、亮度、照明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LPD)及限制光污染指标等均达到规范要求。 7

人居环境 1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 2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 3 林荫路推广率(%) ≥70% ≥85% 4 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 ≥70% 5 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 - 制定专项规划,并经批准实施,建成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专用道和公用自行车租用系统。 8

社会保障 1 住房保障率(%) ≥80% ≥85% 2 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率(%) ≥100% - 3 无障碍设施建设 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其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4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 ≥90% 5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 最低生活保障线高于本省(自治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 注:

1、国家园林城市须满足全部基本项的要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须同时满足所有基本项和提升项的要求。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表示该指标来自《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其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均与《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一致。

二、国家园林城市否决项

(一)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二)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

(三)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

(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五)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达标;

(六)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

(七)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一)至(四)项为国家园林城市否决项,(一)至(七)项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否决项。